各单位、各部门:
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工作安排,2023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定于11月4日分别在沈阳师范大学、辽宁师范大学和渤海大学举行,现将《关于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安排的通知(渤海大学考点)》转发给你们。请各单位(部门)做好传达工作,通知相关教师按照要求和时间自行报到和参加测试。申请人首先到候考室签到,领取考试序号,然后由工作人员引领至指定考场参加测试。
渤海大学考点:锦州、阜新、朝阳、葫芦岛、盘锦地区高校教师。
人事处
2023年10月27日
上一条:校内货物类分散采购需求公告
下一条:关于开展2024寒假剑桥大学导师制访学项目的通知
地址:中国?锦州 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 Address: No.40,Section 3,Songpo Road,Linghe District Jinzhou City, Liaoning Province,P.R.China
邮编:121001 电话:(0416)3675111 ,3675222 Postcode:121001 TEL: +86-416-3675111, 3675222
辽ICP备05022359号-1